“事必有法,然后可成”,出自朱熹为《孟子·告子上》第二十章所作的注解。孟子的原话为:“羿之教人射,必志于彀;学者亦必志于彀。大匠诲人,必以规矩;学者亦必以规矩。”意思是,后羿教人射箭,一定要求把弓拉满,学生要努力做到;高明的工匠教人手艺,一定首先明确规矩,学生要严格执行。
对此,朱熹注曰:“此章言事必有法,然后可成,师舍是则无以教,弟子舍是则无以学。曲艺且然,况圣人之道乎?”其大意是:任何事情都有方法,只有找到合适的方法,做事情才能成功。这就如同教学,教师舍弃了方法,就教不好;学生舍弃了方法,就学不好。射箭只是区区小技,也必须掌握教与学的方法,更何况学习圣人之道呢?
讲究方法是解决问题、达到目的的重要途径。只有掌握了科学有效的方法,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对于方法的重要性,孟子深有体会。他曾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只有善德而没有好的方法去践行它,是不足以治国理政的。为了说明这个道理,他举了几个例子:“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
离娄,相传是黄帝时期人,视力特别好,能够在百步之外看到秋毫之末。公输子,名班,春秋时期鲁国人,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鲁班,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巧匠。师旷,春秋时期的乐师,生而目盲,精通音乐,并且善于辨别乐音。在孟子看来,即使有离娄那样好的视力,公输子那样好的技巧,如果不用圆规和尺子,也不能准确地画出方圆;即使有师旷那样好的听力,如果不用六律,也不能校正五音;即使有尧舜之道,如果不实施仁政,也不能治理好天下。可见做事秉持正确方法的重要性。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思想方法,有着深刻哲学内涵和思想价值,既为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有益启迪,也为治国理政提供有益启示。例如,古代思想家在对客观世界的观察与思考中产生了辩证的思维方法,总结出一系列饱含辩证性的观点。人们提出“无独必有对”“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认为万物是普遍联系的,并不存在独一无二的绝对存在;提出“变化者,乃天地之自然”,强调了客观世界的运动性;提出“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五行无常胜,四时无常位,日有短长,月有死生”,认为事物对立的方面能够相互转化;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认为矛盾运动推动着事物的变化发展,等等。
基于这些朴素的辩证观点,中国古代许多思想家反对形而上学,提倡全面地、联系地、发展地看问题。盲人摸象、郑人买履、坐井观天、掩耳盗铃、揠苗助长、削足适履、画蛇添足等许多典故,都体现出对形而上学的摒弃。
方法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亦不可能拍脑袋想出来,而是来自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和规律的把握。中国哲学认识论和方法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格物究理。“格物”的思想,最早出自《礼记·大学》的“致知在格物”。“格物”可理解为对事物规律进行研究,“致知”即获得知识与智慧。宋代理学家们提出“理”的概念,认为“万物皆是理,至如一物一事虽小,皆是有理”,“循天下之理之谓道,得天下之理之谓德”。格物究理,即通过对客观事物的研究,把握事物发展变化的道理、哲理。通过格物究理,透过现象看本质,搞清楚事物发展变化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从而实现从“知其然”到“知其所以然”的飞跃。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和武装全党,注重继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思想智慧,形成了学哲学、用哲学的好传统。
毛泽东同志曾说:“中国应当是辩证法发展的国家。”“辩证法发展”不仅体现在思维层面上深刻发现认识现实世界辩证运动,在实践层面上把辩证法作为“我们最好的工具和最锐利的武器”,更重要的是在现实的历史活动中、在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中自觉实践辩证法,发展辩证法。他在革命战争年代写下的《反对本本主义》《实践论》《矛盾论》等著作,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写下的《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著作,灵活运用了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
进入新时代,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辩证思维,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融入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之中,运用于指导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人深刻认识到,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才能正确回答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事必有法,然后可成。”新征程上,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使命任务,面对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只有自觉树立并灵活运用辩证思维观察事物、剖析矛盾,才能切实提高处理复杂问题、驾驭复杂局面的本领,更加妥善地处理好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重点和非重点等关系,做出最为有利的战略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