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2020年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
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疫情期间清明祭扫的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各种封建迷信、奢侈浪费行为,崇尚廉洁、文明、节俭、有序、绿色的祭扫新风,积极培育和营造良好社会风气。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天津市《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坚决抵制歪风邪气。一是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二是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三是严禁用公款进行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游览、吃喝、健身娱乐等活动;四是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五是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以及吹拉弹唱等追求低级趣味的活动;六是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七是严禁在城区规划区内道路、居民社区、景观区、公园等公共场地焚烧冥纸,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要加强节日值班。节日值班要坚守岗位,严禁空岗和私自调班,严格按照学院规定,加强巡视,防止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倡导文明祭扫、低碳祭扫,做新风尚的引领者;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及时研究部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强化执纪问责,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密切关注规避重要节点、“错峰违纪”苗头倾向,着力发现违纪问题线索,严肃惩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顶风违纪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
学院纪委
2020年4月1日